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发文日期: | 2025-09-24 15:53 |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综合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点击查看中心)检测服务****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统计局以永经开产统投字【2024】1号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经开区综合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点击查看中心)检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经开区九嶷大道以北,建业路以东,丰泰路以南。
2.3 项目范围:规划用地面积39066.48㎡(合58.60亩),总建筑面积为34908.25㎡,其中1#快递物流作业仓面积3582.78㎡,基底面积3073.38㎡,地上1层,建筑高度13.25米;2#快递物流作业仓建筑面积13469.12㎡,基地面积12438.28㎡,地上1层,建筑高度13.25米;保障性租赁用房建筑面积17856.35㎡,基地面积1187.24㎡,地上15层,建筑高度49.5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含涉及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检测、结构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水电检测、节能检测、竣工验收检测等及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或因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的检测等。招标控制价:96.5万元;(招标控制价包含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需要进行检测内容的费用,并不另行增加费用,具体检测范围内容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2.4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资质存在延续,可提供“****点击查看建设厅”网站发布的检测机构资质的公告截图为准)。检测企业必须取得合法的检测认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永****点击查看中心41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经开区官网(
)上发布。9.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方便唱标,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商务标密封要求一致;
9.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9.3根据《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所有检测均由甲方委托并与甲方签订合同,其中,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及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的试验检测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这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企业管理费”中,不再单独计取,根据《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所有检测均由甲方委托并与甲方签订合同,其中,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及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的试验检测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这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企业管理费”中,不再单独计取,其相关费用从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卓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072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芝山大道与荔枝路交汇处博士后嘉园8栋A单元8501室
联系人:王焕新、孙佳琪
电 话:188****点击查看269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