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榆中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于 2025-07-07

一、项目名称:**市**县生活垃圾异地转移焚烧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况:异地转移焚烧处置**县生活垃圾约400吨/日

三、实施依据: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点击查看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5月8日颁发的《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就近处置。本地不具备垃圾处置设施、条件或者处置成本较高的,在确保垃圾能得到合法妥善处置的条件下,移出方与接收方协商一致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可以在本省域内异地或者跨省域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综上所述,拟将**市**县生活垃圾委托具有焚烧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异地转移焚烧处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方式:拟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公示期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提出)

七、采购单位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姓名:张彩云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8669

2025年07月07日